财务部、税务总局:2028年前这些图书、报纸、期刊、印刷企业增值税优惠
2023-09-27
关于延续实施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告财务部 税务总局通告2023年第60号为增进我国宣传文化事业生长,现将实施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2027年12月31日前,执行下列增值税先征退却政策。(一)对下列出书物在出书环节执行增值税100%先征退却的政策:1.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各级组织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各级人大、政协、政府、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科协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新华社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军事部分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上述各级组织不含其所属部分;乇ㄖ胶突仄诳鲋邓跋日魍巳垂婺U莆赵谝桓龅ノ灰环荼ㄖ胶鸵环萜诳阅。2.专为少年儿童出书刊行的报纸和期刊,中小学的学生教科书。3.专为老年人出书刊行的报纸和期刊。4.少数民族文字出书物。5.盲文图书和盲文期刊。6.经批准在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五个自治区内注册的出书单位出书的出书物。7.列入本通告附件1的图书、报纸和期刊。(二)对下列出书物在出书环节执行增值税50%先征退却的政策:1.种种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书物,但本通告第一条第(一)项划定执行增值税100%先征退却的出书物除外。2.列入本通告附件2的报纸。(三)对下列印刷、制作业务执行增值税100%先征退却的政策:1.对少数民族文字出书物的印刷或制作业务。2.列入本通告附件3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印刷企业的印刷业务。 二、2027年12月31日前,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 三、2027年12月31日前,对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级及以上党政部分和科协开展科普运动的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 四、享受本通告第一条第(一)项、第(二)项划定的增值税先征退却政策的纳税人,必须是具有相关出书物出书许可证的出书单位(含以“租型”方法取得专有出书权进行出书物印刷刊行的出书单位)。担负省级及以上出书行政主管部分指定出书、刊行任务的单位,因进行重组改制等原因尚未治理出书、刊行许可证变换的单位,经财务部各地监管局(以下简称财务监管局)商省级出书行政主管部分批准,可以享受相应的增值税先征退却政策。纳税人应当将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出书物在财务上实行单独核算,不进行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本通告划定的优惠政策。违规出书物、多次泛起违规的出书单位及图书批发零售单位不得享受本通告划定的优惠政策。上述违规出书物、出书单位及图书批发零售单位的具体名单由省级及以上出书行政主管部分实时通知相应财务监管局和主管税务机关。 五、已按软件产品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的电子出书物不得再按本通告申请增值税先征退却政策。 六、本通告划定的各项增值税先征退却政策由财务监管局凭据财务部、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税制革新后对某些企业实行“先征退却”有关预算治理问题的暂行划定的通知》〔(94)财预字第55号〕的划定治理。 七、本通告的有关界说(一)本通告所述“出书物”,是指凭据国务院出书行政主管部分的有关划定出书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书物。所述图书、报纸和期刊,包括随同图书、报纸、期刊销售并难以疏散的光盘、软盘和磁带等信息载体。(二)图书、报纸、期刊(即杂志)的规模,凭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规模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的划定执行;音像制品、电子出书物的规模,凭据《财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的划定执行。(三)本通告所述“专为少年儿童出书刊行的报纸和期刊”,是指以初中及初中以下少年儿童为主要工具的报纸和期刊。(四)本通告所述“中小学的学生教科书”,是指普通中小学学生教科书和中等职业教育教科书。普通中小学学生教科书是指凭据中小学国家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编写的,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分审定或省级教育行政部分审定的,由取得国务院出书行政主管部分批准的教科书出书、刊行资质的单位提供的中小学学生上课使用的正式教科书,具体操作时按国务院和省级教育行政部分每年下达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所列“教科书”的规模掌握。中等职业教育教科书是指按国家划定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建立并在教育行政部分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及在人力资源社会包管行政部分备案的技工学校学生使用的教科书,具体操作时按国务院和省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包管行政部分宣布的教学用书目录认定。中小学的学生教科书不包括种种形式的教学参考书、图册、读本、课外读物、练习册以及其他种种教辅质料。(五)本通告所述“专为老年人出书刊行的报纸和期刊”,是指以老年人为主要工具的报纸和期刊,具体规模见附件4。(六)本通告第一条第(一)项和第(二)项划定的图书包括“租型”出书的图书。(七)本通告所述“科普单位”,是指科技馆、自然博物馆,对民众开放的天文馆(站、台)、气象台(站)、地动台(站),以及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对民众开放的科普基地。本通告所述“科普运动”,是指利用种种传媒以浅显的、让民众易于理解、接受和加入的方法,向普通公共介绍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推广科学技术的应用,提倡科学要领,流传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运动。本通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附件:1.适用增值税100%先征退却政策的特定图书、报纸和期刊名单 2.适用增值税50%先征退却政策的报纸名单3.适用增值税100%先征退却政策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印刷企业名单4.专为老年人出书刊行的报纸和期刊名单 财务局 税务总局2023年9月22日适用增值税100%先征退却政策的特定图书、报纸和期刊名单1.《半月谈》(CN11-1271/D)和《半月谈内部版》(CN11-1599/D)2.新华通讯社的刊号为CN11-1363/D、CN11-4165/D、CN11-4166/D、CN11-4164/D、CN11-4139/D和CN11-4140/D的期刊3.《法制日报》(CN11-0080)4.《检察日报》(CN11-0187)5.《人民法院报》(CN11-0194)6.《中国日报》(CNll-0091)7.《中国纪检监察报》(CN11-0176)8.《灼烁日报》(CN11-0026)9.《经济日报》(CN11-0014)10.《农民日报》(CN11-0055)11.《人民公安报》(CNl1-0090)12.《中国妇女》[CN11-1245/C,CN11-1704/C(英文)]13.《长安》(CN11-3295/D)14.《中国火炬》(CN11-3316/C)15.《中国纪检监察》(CN10-1269/D)16.《举世时报》[CN11-0215,CN11-0272(英文版)]17.《中共中央办公厅通讯》[CN11-4129/D]18.《科技日报》[CN11-0078]19.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组织编写的背面印有“本书国务院侨办推展外洋华文教育免费赠送”字样的华文教材(含多媒体教材)。适用增值税50%先征退却政策的报纸名单说明:1、凭据《新闻出书署关于印发〈报纸期刊年度核验步伐〉的通知》(新出报刊〔2006〕181号),报纸类别由各省出书行政主管部分凭据报纸审批、变换时所认定的类别或凭据报纸办报宗旨确定。具体类别或代码以出书行政主管部分出具的《报纸出书许可证》中“类别”栏标明的内容为准。2、对2008年底以前宣布的《报纸出书许可证》,如果没有标明相应报纸类别或代码的,应在报经国务院出书行政主管部分确认并出具证明后,再凭据相应类别确定是否适用退税政策。适用增值税100%先征退却政策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印刷企业名单专为老年人出书刊行的报纸和期刊名单